近日,为加快推进平湖市“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平湖市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将培育品牌标准型企业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并首次将“浙江制造”品牌培育纳入政策奖励范围。奖励政策《政策》明确对获得“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和参与制定“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此外。为加强品牌建设,政策明确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嘉兴市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获得嘉兴老字号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被评为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同一品牌先后获得相同级别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的,奖励补助一次。列入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委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创建获得省级及以上区域品牌,给予主要创建单位15万元的奖励。该政策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浙江制造”的积极性,为充分激发企业转型升级,追求有品质的发展,打好了政策基础。 来源:平湖市经信局 鍚堣偉娌荤枟鐧界櫆椋庝笓绉戝尰闄㈠摢瀹跺ソ鎴愰兘娌荤枟鐧界櫆椋庢渶濂界殑涓撶鍖婚櫌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zhejiangzx.com/zjzx/22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