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浙江省政府采购流程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初定于11月中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浙江公网(http://)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公示及聘用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完成面试前,舟山市浙江省公务员报名费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进行咨询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浙江省建设信息港里实施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2014年下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浙江省政府协议采购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九、其他事项

2.高职高专(专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录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得聘用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2014年下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0580-、、,监督电话:0580-

七、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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