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3月3日下午,丽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丽水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新闻发布会。自3月10日起,丽水中心城区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土地、房屋、林木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统一登记 瓯江行为你权威解读! 问: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哪些好处?答: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不动产分散登记,直接影响了群众利益的保护,引发了权属争议事件频繁发生;因分散登记造成信息不对称,导致各类产权交易纠纷;因分散登记造成的多头办证,使得群众来回奔波。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一个部门,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权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有利于减少不动产办证环节,切实有效维护群众的利益,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 问:近期我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如何安排?答:根据工作安排,3月4日前,我们仍然正常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业务。 3月7日至9日,我们将开展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改造和内部调试,暂停办理登记业务。 3月10日起,正式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在此期间,可能会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理解与配合。 丽水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在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花园路1号,现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二楼)。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大楼二楼办理(绿谷大道号)。 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的丽水中心城区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的房屋、土地登记,以及莲都区范围内(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的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等业务,暂时按原有模式办理,统一登记的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问:目前丽水中心城区不动产统一登记能够办理哪些具体业务?答:目前,可办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补(换)证登记等类型。 需要说明的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平台属于调试阶段,目前暂时还不受理单纯旧证换新证的业务。 为了便于大家了解,我们已经制作了各类登记业务的宣传单和填写样表,广大市民、单位可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点,或通过咨询电话详细咨询办理情况。 联系、、。 问:实施不动产登记后,登记费如何收取?答: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不动产登记按原有标准收费。有房屋的按办理房产证标准收费,不再收取土地登记费用。具体标准仍然是:住房登记费80元/套,非住房登记费元/件,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无房屋的仍按土地登记标准收费。国家若出台新的不动产登记费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执行。 国家若出台新的不动产登记费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执行。 问: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多长时间?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与传统的房产证、土地证相比,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全国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作为不动产的“身份证号码”,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但为了获得不动产单元号,需要经过外业调查、测量,内业数据套合、整理、检查、拓扑关系处理、入库等一系列“落宗落户”过程,这也直接导致与单纯的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相比,不动产登记需要更长的时间。 但在实际工作中,为方便权利人,我们最大限度简化程序、优化流程,较大程度地缩短了办理时限。按照业务办理的难易程度,分别对各种业务类型设置了3-10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 由于不动产登记职能刚刚整合,窗口刚刚组建,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可能会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敬请社会各届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包容。我们将根据试运行阶段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将进一步整改和完善,尽最大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丽水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稿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有关情况。借此机会,我首先代表市国土资源局,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一直以来对全市国土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土地、房屋、林木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高度重视下,在市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下,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准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去年12月23日,市编委印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决定将原来由市、区有关部门分散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连同存量二手房交易管理职责,统一交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行业管理职责继续由原主管部门承担。其中,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统一登记设定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内设市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设立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负责相应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工作。去年12月30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近期,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在职责机构整合、人员事务划转、业务流程再造、登记系统对接、技术管理衔接、档案资料移交、统一窗口设置等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不动产登记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从3月10日开始,丽水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将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虽然前期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但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新生事物,目前的工作流程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工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业务操作还有待进一步磨合。因此,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在资料整理移交、登记数据整合、业务流程再造、登记系统升级、政策文件清理、管理制度创新、业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管的服务模式,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 谢谢大家! 赞赏 长按拉萨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白癜风专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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