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院要闻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12月4日上午,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党组书记、院长姚丽青领誓,55名法官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高举右手,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下午,三明中院、梅列法院法官走进驻明某部,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赠送法律书籍,现场还开展了法律咨询,就土地补偿款、婚姻、借贷等问题进行解答。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庭法官收到感谢锦旗

11月30日,龙岩市某家具广场经营者吴某专程来到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秉公裁断正视听保护民企为人民”的锦旗送到行政庭法官吴小琼、李祖超手中,对法官秉公办案、认真负责的态度表达感激之情。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稳妥处置一起庭审过程突发事件

12月1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稳妥处置一起庭审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当天,三明中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审理上诉人杨某与被上诉人夏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庭审过程中,被上诉人夏某突然昏厥,主审法官立刻按下一键报警按钮,法警支队马上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家属到场。夏某就医后经检查身体无大碍,目前已出院休养。

沙县法院信用修复助失信人“重生”

12月3日,沙县法院通过信用修复机制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据悉,胡某因经营公司生意需资金周转向乐某借款,后胡某未按约还款,乐某诉至沙县法院。经法院调解确认胡某需向乐某支付借款本息20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胡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胡某得知沙县法院针对疫情后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公司因失信导致融资贷款受限,愿先偿还部分款项,请求法院将其移出失信名单恢复其信用。承办法官遂召集双方协商,最终达成胡某先行偿还6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偿付的和解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各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沙县法院

12月4日,沙县法院组织干警到沙县南阳乡开展宪法宣传进乡村活动,设置普法宣传展台,向过往村民发放《宪法小知识》《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宣传单》《禁毒知识宣传手册》等系列普法资料,讲解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关乎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普法手提袋36个,接受法律咨询41人次。

大田法院

12月3日,大田法院法官田宝玲受邀到屏山学校为高年级的学生开展“守护校园净土,向暴力欺凌说不!”主题法治教育讲座,结合典型案例,对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发生的主要原因、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如何避免等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参加讲座的师生知道青少年不良行为的成因及危害,让学生懂得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不再一味软弱、退让和隐瞒,要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当他人的生命遭遇困境需要帮助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要尽自己所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讲座结束,同学们纷纷在横幅上签下名字承诺“守护校园净土,向暴力欺凌说不!”

永安法院

12月7日,永安法院开展“宪法宣传周”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永安市巴西湾小学的余名学生到院参加。通过参观该院少年与家事圆桌审判庭、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与心理解压室、青少年与婚姻家庭教育基地等地,观看普法漫画与动画,听取法官介绍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宪法的地位和内容等,让孩子们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感受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进一步增强孩子们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观念。

梅列法院

12月3日,梅列法院携手梅列区河长办、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开展“加强河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主题爱河护河活动,向在场群众发放水污染防治法、爱河护河日常须知、福建省河长制规定等宣传手册,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理念,杜绝河道“四乱”行为,切实加强辖区水域保护,司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

宁化法院

12月4日,宁化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来自实验小学的余名小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体验法院工作。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学生们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中心、家事法庭等场所,给他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在审判法庭,同学们分别扮演法官、书记员,坐上审判席、原被告席及旁听席,敲响法槌,进行模拟庭审。

泰宁法院

12月5日,泰宁法院青年文明号志愿者来到市民广场以“志愿服务、你我同行”为主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过往群众讲解民法典法律知识,发放防范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法律知识手册,耐心解答民间借贷、婚姻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材料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建宁法院跨省巡回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

12月3日,建宁法院在江西省宁都县大沽乡古教村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案,考虑到被告人黄大爷已经七十多岁、患有重病、出行不便,且交通事故类的案件在农村巡回审判具有“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典型意义,法官决定到老人所在的村进行巡回审判。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详细阐释交通法律法规,告诫群众遵守交通规则,保护生命安全。

明溪法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12月7日,明溪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并结合实际对照检查撰写心得体会,要求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廉洁自律重要性,坚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严守各项纪律,不触碰法律红线、廉政底线,做一名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牢守底线的法院干警。

将乐法院邀请新任人民陪审员参观法院

12月7日,将乐法院邀请新任人民陪审员参观法院,讲解员带领人民陪审员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家事调解室、擂茶调解室、反家暴中心、互联网法庭及生态司法展览室,最后邀请他们旁听了一场庭审,直观地感受陪审工作的严肃性与重要性。

清流法院积极构建生态环境

资源司法保护协同机制

12月3日,清流法院报送的《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同机制的实施方案》获得清流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转发。该协同机制围绕“十四五”规划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战略的目标要求,主动融入我县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保护优先、严格执法、注重预防、修复为主等原则,具体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刑事司法与行政无缝衔接、生态修复等方面形成协同机制,促进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生态司法保护机制的提升。

案例普法

尤溪法院

尤溪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詹某添加被害人吴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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