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年3月公布的《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到年底,浙江初步形成全省统一、共建共享的政府数据基础设施平台,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日前,《浙江省省级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版)》正式出炉,内容共涉及66个省级有关单位个数据指标项,意味着浙江省省级政府信息资源的“家底”已确定。这也是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全国率先出炉以此为基准的省级政府信息资源目录。权威梳理省级信息资源目录《办法》中这样定义“政府信息资源”: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在这里,《办法》将政务部门的范围暂规定为政府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此定义基础上,浙江省政府梳理出2万余个指标项,第一次对照着指标一一向各部门、单位核实“家底”,藏着、掖着的信息资源少了,随着政策、时代发展而变化的信息也被一一调整,固化、无效的信息资源全部“逐出门外”。最终,《浙江省省级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版)》共梳理出涉及66个省级有关单位个数据指标项。其中,除各省政府机构的“家底”以外,部分部属行政单位、省人民团体和协会、省部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信息资源首次进入政府信息资源目录。据了解,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工作将长期开展并进行动态管理。一触即发更精确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除对基础信息资源、主题信息资源的共享及目录编制做出了具体要求,还提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使用,规定“凡属于共享平台可以获取的信息,各政务部门原则上不得要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复提交”。提及共享和使用,早在年9月23日,浙江就已经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数据开放”专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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